索 引 號 | SM03119-1200-2020-00002 | 文號 | 永交法〔2020〕1號 | |||||||||
發(fā)布機構 | 永安市交通局 | 生成日期 | 2020-02-05 | |||||||||
標題 | 關于公布永安市交通運輸局權責清單的通知 | |||||||||||
有效性 | 有效 | 有效 | 失效 | 廢止 |
索 引 號 | SM03119-1200-2020-00002 | |||||||||||
文號 | 永交法〔2020〕1號 | |||||||||||
發(fā)布機構 | 永安市交通局 | |||||||||||
生成日期 | 2020-02-05 | |||||||||||
標題 | 關于公布永安市交通運輸局權責清單的通知 | |||||||||||
有效性 | 有效 | 有效 | 失效 | 廢止 |
局機關各科室,局屬各單位:
根據(jù)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閩政辦〔2018〕76號)及市交通運輸局“三定”規(guī)定,參照《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公布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權責清單的通知》(閩委編辦〔2019〕365號)和《三明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公布三明市交通運輸局權責清單的通知》(明交法〔2019〕18號),經市委編辦、市政府辦和市審改辦等部門審核,依法明確市交通運輸局權責事項共376項,其中:行政許可30項,行政處罰263項,行政強制28項,行政征用1項,行政裁決1項,行政監(jiān)督檢查 6項,行政確認2項,其它行政權力11項,公共服務15項,其它權責事項19項。
請各單位要按照權責清單,全面正確履行職責,堅決防止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。未列入權責清單的其他工作職責,仍按“三定”規(guī)定及其他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因法律法規(guī)立、改、廢、釋及機構和職能調整情況等致我局行政權力事項發(fā)生變化的,我局將及時進行調整,按程序報批后予以公布。
附件:永安市交通運輸局權責清單
永安市交通運輸局
2020年2月5日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