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2022年度公租房(廉租房)保障家庭資格復審結果的公示(第二批)
根據(jù)《永安市2021-2022年申請住房保障條件、標準及其輪候辦法》(永政文〔2021〕21號),經住房保障、民政、公安(車管)、市場監(jiān)管(工商)、人社、住房公積金、不動產等部門(機構)聯(lián)合審查,現(xiàn)將2022年度528戶公租房(廉租房)保障家庭資格復審結果(第二批)予以公示,公示期從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。
如對本人保障資格復審情況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工作日向相關單位(其中住房問題向住房保障中心,收入資產問題向民政部門)申請復核。如對他人保障資格復審情況有異議,請直接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,聯(lián)系電話:3634269。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,將依據(jù)復審結果作為保障對象予以登記,按本次核定家庭類型給予保障。其中,部分實物配租家庭不再符合原廉租房條件,但未超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條件,將予以調整保障方式。
2022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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